申請時間:113年4月1日至 113年5月8日17:00 止(逾期不予受理)
請本學期要畢業的學生請下載附件申請書(學分學程證明書申請表(113年)),並附上歷年成績單正本
將符合科目用螢光筆畫記-->送至學程審核單位審核後-->再送交跨領域學程中心(屏商校區 行政大樓4樓)辦理
#如要加註製畢業證書,請見註冊組網站公告:請點我
#本學期仍有修課且要畢業者還是要先申請。
#不可因為學分學程未修完而延畢
#畢業後視同放棄,無法再次申請修畢證明,請把握!!!!